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从去年12月开始的调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对此,阿里巴巴方面回应,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阿里巴巴此前于12月24日公告,收到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发出的调查通知书。公告发布当日,阿里巴巴港股跌8.13%,美股开盘后一度下跌17.55%,股价低至5个月内低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