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融资是间接融资的一种形式,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信托公司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
一对一模式
信托公司直接与中小企业进行对接,将募集的资金贷款给指定的某家中小企业,产品规模一般在5000万至1亿元。此类业务虽被称为中小企业信托”,但与普通工商企业贷款并无实质差异,只是企业规模较小,而其中大部分也不符合传统增信条件,需要引入外部担保。
打包债模式
这一模式具有最传统的交易结构,简而言之就是将一些融资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捆绑打包,通过统一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之后分配到各家企业,并由担保公司提供增信。
债权买断模式
这类模式与前述打包债”交易结构类似,只是在资金来源上做出了创新,将银行、担保公司等其他机构资金纳入进来。其基本路径是,某***方提供过桥资金先行购买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向企业发放信托贷款,银行再向信托公司购买信托贷款债权,信托公司收到转让款后分配信托财产,将资金还给提供过桥资金的***人实现退出。
资金池模式
信托公司通过连续发行多期,或分为多笔,滚动式成立信托计划形成资金池”,为中小企业筹资。这一模式最典型的操作路径,即信托公司以开放式基金模式发行信托计划,发行时未确定***项目,或***多个项目,或以组合方式***,信托期内设置开放期,允许赎回,即资金与项目为多对多”匹配。
基金模式
此模式最核心的特征是在信托计划发行时没有明确的融资对象,只圈定大致的筛选标准,而模式中引入管理公司(或***顾问),在信托计划募集成立后,通过听取***顾问的建议再行决定资金的投放。
PE基金模式
相比前几种以债权方式为主的业务模式,此模式则更多发挥出信托的主动管理能力。通过基金以股权***方式为主,配合债务性融资,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金融资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