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放贷人条例
目前,我国民间借贷融资渠道及形式多元化。除个人和企业间直接借贷、企业集资(集股)、私募基金、资金中介外,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自发性金融与产业协作组织等机构也大量参与民间借贷。
‘放贷人条例’出台将会把民间借贷纳入正规金融领域,修补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和‘三农’贷款不足这一短板。”中国社科院金融所中国经济评价中心主任刘煜辉指出。
民间借贷长期游离于正规金融市场之外,存在监管缺位问题。刘煜辉指出:民间借贷如果不采取有效方式监管,会出现高息借贷、非法融资、洗钱犯罪、冲击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价格等风险。因此,推出放贷人条例也是为了将民间金融纳入正规的金融监管范围之内,防范相关风险。”
央行研究局副局长刘萍表示,放贷人条例最大的突破是允许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刘玲玲对此表示,个人发放贷款的合法化,其实是承认一个既成事实。潜在的市场早已形成,规范化管理是必由之路。个人贷款合法化对于借贷双方都是一种保护,对激活民间资本、活跃经济有好处。而且,在规范、发展的过程中有利于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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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形成民间借贷与正规金融和谐共生的环境,完善多层次融资体系,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拟将***”阳光化
根据前期调查,央行草拟了《放贷人条例》,拟将所谓的***”阳光化。目前,抵押行业中常见的合法经营模式是典当行和担保公司,而更多的民间借贷则是通过***形式出现。刘萍态度很明确:希望通过条例使得民间资本浮出水面,产生积极效应。
中国信贷市场是被银行垄断的,条例的出台就是打破垄断,使一批符合条件放贷人注册放贷,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目前条例草案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有望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规范民间借贷。
个人放贷被写进条例
条例的最大突破是允许个人注册从事放贷业务。刘萍说,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都可开办借贷业务,准入门槛参照今年央行发布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并可能适当放宽。其中关键点在于放贷的钱必须是自有资金,严禁吸收存款,只借不收”;另外,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公司老板和高管应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符合条件者向银行主管部门提请前置审批,后到工商部门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