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2日,青岛金融监管局发布批复称,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关于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支行开业的请示》(日银青发〔2024〕210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莱西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青岛市莱西市青岛路368号3栋超市101户1—2层。
二、该机构的业务范围为:上级行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其中需事先审批的业务须经青岛监管局批准后方可开办。
三、日照银行青岛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及其他资料到青岛监管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该机构开业涉及其他法定登记变更程序的,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报告。
四、该机构须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须于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青岛监管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核准文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