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1.信用资质优良,具有稳定的偿付资金来源,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2.可以按照人民银行及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
3.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4.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近三年发行的固定收益债券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