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支票合法吗?
延期支票,远期支票”是即期支票”的对称,顾名思义,就是票据上所载明的出票日期在实际出票日期之后,其目的就是在于推迟支票的付款日期。这是源自通常意义上公众对于远期支票的理解。
依据我国《票据法》第90条的规定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第91条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支票的持票人只有在票据上所载明的出票日期到期时,才能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而在此之前,持票人是没有权利提示付款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支票的付款人即为银行,而如果支票的持票人在票据所显示的日期之前向银行提示付款,银行是拒收该票据的。故而,笔者认为,在支票承兑这个环节,在实践中并不存在即期与远期之分。因此,有关远期支票”合法性的讨论,更大程度上是在于其对商业活动或者商业交易安全的影响。
目前法律没规定远期支票是违法的,不必担心。你们只要确保支票支付日期到后帐户上有足够的款项支付,不是空头支票就好了。
我国票据法中并没有类似不得出具远期支票”之类的明确表述,这似乎可以理解为,我国法律并未规定远期支票”违法,这也就为其存在提供了一个比较好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