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循环利息是指持卡人循环使用信用额度时产生的利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一般是指持卡人只还最低还款额。
循环利息是在使用循环信用方式还款或使用预借现金时收取的。
若在当期账单周期的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清全部的消费款项,刷卡消费即可享受免息期,不会产生循环利息;若当期账单未全部按时还清,则视为使用循环信用,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开始计收利息。
循环利息的具体计算方式:如每期欠款在还款日前未全额归还,则需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若欠款中有取现的部分,取现部分从提取现金当日起计算利息。
循环利息=本金×万分之五利息×消费记账日到本期还款日的天数+(本金——已还金额)×万分之五利息×本期还款日到下期账单日的天数
信用卡是否产生循环利息要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若在当期账单周期的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清全部的消费款项,刷卡消费即可享受免息期,不会产生循环利息;
2、若当期账单未全部按时还清,则视为使用循环信用,当期的所有消费将从记账日(一般是消费后的第二天)开始计收利息,日息万分之五,直至全部还清为止;
3、若使用预借现金功能的话,则预借现金部分无法享受免息期,将从取现金当天开始计息利息,日息万分之五,按月计算复利,直至还清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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