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I、III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柜台取款限额:
1、I类户为全功能账户,可用于大额存取款、转账、消费、缴费、******等,使用范围和柜台取款金额不受限制。
2、II类户**资金收入和支出,柜台取款限额分别为日累计1万元,年累计20万元;但是II类户与绑定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行内贷款资金发放/归还、******(自营及代销)、卡内互转、Ⅱ类户军人保障卡和退役金专用卡接收军队单位银行账户批量发放资金、Ⅱ类户社保卡接收社保单位账户批量发放社保资金、信用卡约定还款均不受限制控制。
II类户具体受限额控制的交易类型:
(1)收入交易类型:从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代发,以及银证、银期转账(证券转银行)。
(2)支出交易类型:消费、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现、代扣,以及银证、银期转账(银行转证券)。
3、Ⅲ类户柜台取款限额为每日不超过2000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2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