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是指当不动产的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包括土地、房屋的使用权的出售、赠与和交换等,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转移税。其征税对象是转移变动的不动产(土地、房屋),按照产价的一定比例征收税款,且承受人必须全额缴纳。
契税作为财产转移税,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1、提出的目的是保障不动产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2、产权承受人是纳税人;
3、采取产价比例税率,计税的依据不动产的价格,税率一般按照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实行3%到5%的幅度,据此可以得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此外还有税收优惠政策,在一般情况下,可以对某些特定的不动产产权转移承受人免收契税,如国家机关承受土地、房屋进行办公;在特殊情况下,对企业公司制改造、企业股权重组等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或未发生产权转移等情况免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