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保险的主要保障内容是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等情况从而对第三方的人身或是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由保险人对其进行的赔偿。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由于交强险对于第三方的医疗费用、财产损失赔偿费率较低,大部分的车主会选择第三者保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第三者保险全称为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为三责险,属于非强制性责任保险。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第三者责任险属于自愿保险,其赔付金额最高不会超过责任限额的30%,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广大的车主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在第三者保险的合同中,一般投保人被称之为靠前者,被保险人(致害人)被称之为第二者,除保险人和倍保险人意外的第三方被称之为第三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且对被保险人家庭成员造成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