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是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没有达到一定金额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这是国家为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促进就业和创业而出台的优惠措施。
1、假如纳税人按月申报增值税,那么起征点是月销售额15万人民币。也就是说,假如纳税人在一个月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取得的收入总额不超过15万人民币,就不用缴纳增值税;
2、假如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那么起征点是季度销售额45万人民币。也就是说,假如纳税人在一个季度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取得的收入总额不超过45万人民币,就不用缴纳增值税;
3、假如纳税人未**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那么起征点是按次纳税的500人民币。也就是说,假如纳税人每次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取得的收入不得超过500人民币,就不用缴纳增值税;
4、假如纳税人是其他个人(如自然人出租不动产),那么起征点是月租金10万人民币。也就是说,假如纳税人每月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得超过10万人民币,就不用缴纳增值税。
1、有利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经营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2、有利于简化增值税的征管程序,减少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工作量,提高效率和便利性。
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的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国家的经济形势和社会需求进行适时调整的。例如,在2021年3月5日,《***工作报告》提出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人民币提高到15万人民币。这一举措将使更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受益,并有助于促进经济恢复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