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需要原则:发行国债要根据国家财政对资金的需求,国债的发行是为了弥补财政收支的不平衡,国家对国债筹集资金的需求越大就说明财政收支越不平衡;
2、负担限额原则:国债发行的总额要在国民经济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
3、低成本原则:发行国债要使用成本费用最低发行方式;
4、稳定经济原则:发行国债要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而不是相反。
1、定向发售:定向发售国债是国家定向发行国债,定向发行的目标一般是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金融机构等特定机构;
2、承购包销:承购包销是一种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来进行国债发行的方式,这些承销团会与国家财政部签订承购国债和销售国债的相关协议;
3、招标发行:国债的招标发行方式是国家以招标的方式确定国债的承销商以及国债的发行条件,招标发行根据不同条件可以分为三种形式,价格招标、收益率招标以及缴款期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