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部门收到转让背书的汇票和贴现凭证,贴现利息和实际贴现金额按照支付结算办法、贴现利息计算规定和贴现率计算。计算方法为: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率÷30天);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
实付贴现金额是指汇票金额(即贴现金额)减去应付贴现利息后的净额,即汇票持有人**贴现后实际获得的金额。汇票金额是指汇票的票面金额。贴现利息是指持票人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根据面值、贴现利率和剩余到期时间向银行支付的利息。实际支付金额是指银行扣除贴现利息后支付给持票人的剩余金额。但一般来说,如果不急需资金,可以等票据到期后再兑换,可以降低贴现成本,对企业更好。如果急需资金,只能选择贴现。如果不了解流程,急需,可以选择中介服务,可以加快当天整个流程的支付。
1、票据未到期,就是票据还在有效期内;
2、票据未记录不得转让标志。也就是说,出票人和背书人都没有在票据上记录“不得转让”;
3、持票人是企业法人和其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组织。也就是说,贴现持票人是在贴现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持票人与出票人或直接前手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即简单概括为持票人取得的票据合法。票面金额和实际贴现金额不是银行支付的钱。票面金额是票据上记载的金额,实付贴现金额是贴现银行扣除贴现利息之后,持票人实际拿到手的贴现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