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门急诊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具体如下:
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导致身故,则保险公司可进行理赔,一般可赔保额,保额则通常为3万-50万;
2.意外伤残: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导致伤残,则保险公司可进行理赔,一般可赔保额*伤残等级对应比例,例如一级伤残可赔100%保额、二级伤残可赔90%保额、三级伤残可赔80%保额,以此类类推,十级伤残可赔10%保额,保额则通常为3万-50万;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导致发生医疗费用,则保险公司可以进行报销,一般可以在扣除免赔额后报销90%-100%,免赔额通常为200元-500元,保额则一般为2万-10万;
4.意外门急诊医疗: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导致发生一般门急诊医疗费用,则保险公司可以进行报销,一般可以在扣除免赔额后报销80%-90%,免赔额通常为100元-200元,保额则一般为1万-2万;
5.意外住院津贴: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导致住院,则保险公司每天可以给付一笔津贴,一般是每天可以给付50元-200元,但是有最高给付天数的限制,例如每次最高给付30天,每年最高给付90天。部分意外伤害保险则还有免赔天数的限制,通常为3天左右。
此外,为了给予被保险人更为全面的保险保障,部分意外伤害保险还会额外提供其他的保险责任,例如猝死保障、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伤残额外赔等,具体以产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