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缴存基数为2019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武汉市201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即24510.75元),最低不低于武汉市2020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中心城区不得低于175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500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4日发布《关于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通知》称,此次调整的范围及对象是2020年6月30日前在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
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根据2020年公布的数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550元,新城区不得低于1320元。由此可推算,2020年度武汉地区中心城区在岗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比2020年度,上调了2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