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可以第二次提取的。公积金提取所需的材料:
1、申请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卡;
2、个人的购房贷款合同;
3、银行还款的存折(卡),提供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必须与贷款合同的还款账户一致);
4、申请人的居民***;
5、申请人若已婚,需提供结婚证明和配偶的居民***,离婚则需提供离婚证明,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或者户口簿;符合提取条件的员工,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还款利息金额。首次以购房还款的条件提取(非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1到5份材料的复印件。
一般来说,假如是靠前次是以买房方式转出个人公积金的,那么第二次就以还贷款的原因转出了,员工还买房贷款利息和本金的,应分别给予下列的证明文件:
1、偿还商业的贷款,需提供房产证明、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借款的合同及已经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凭据;
2、偿还公积金的贷款(含组合贷款),需要填提取的申请表,如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或者户口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