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个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申报办法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提供信息由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申报,其中扣缴义务人可以是工作单位。
另外,个税专项扣除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赡养老人等个人身份信息,还有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和住房租赁合同等,而纳税人在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方面则不需要提供支出**和额外的说明。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