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的现金价值指投保人要求解约或者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返还给投保人的实际金额。一般意义上的现金价值是指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己缴纳的保费。
保单的现金价值指投保人要求解约或者退保时,保险公司应该返还给投保人的实际金额。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从中国《保险法》的规定看,缴足两年以上保费的寿险保单,已产生现金价值,若退保,保险公司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的现金价值=保费-管理费用-推销人员佣金-纯保费+剩余保费所生利息。
因为在保单生效后,前期多缴的保费连同其产生的利息累计后便形成了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除去用于支付保险人的必要费用(如制单费、运营费等管理费用)外,剩余的就是人寿保险保单的现金价值。
在解约退保时,保险人应当将这部分价值返还给投保人。故而,现金价值又叫不丧失价值或者不丧失的赔偿权。
一般意义上的现金价值是指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
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多功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
而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由于没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很低。
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己缴纳的保费,关键取决于保险费、预定预期年化利率、***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保险险种、生产率、死亡率等因素。除此之外,还包括分红保险的分红率、意外事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以及公司的营业费用率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