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月15日,是发工资的日子,这将是春节前最后一次发工资了,大家上个月业绩好不好呢?如果公司业绩好的话,可能会给员工发年终奖,那2019最新年终奖个税算法是什么呢?年终奖怎么交个税?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为让纳税人享受税改红利,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市税务局个税处负责人介绍,对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后,可能根本无需缴税或者缴纳很少税款。
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单独计税方式,反而会产生应纳税款或者增加税负。同时,如单独适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可能在税率换档时出现税负突然增加的“临界点”现象。
因此,《通知》专门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请扣缴单位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
年终奖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雇员月薪所得高于(或等于)5000元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月薪不足5000元,只需稍加调整,将年终奖发放当月的工资与5000元的差额算出来,再适用公式: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总而言之,年终奖计税有两种方式,可以单独纳税也可以纳入工资所得综合缴税,根据个税改革最新政策,选择综合计税方式似乎更加划算,因为税前扣除力度加大,上班族要缴纳的个税变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