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浙江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标准:
单身:月缴存额≥438元,最高贷款额度50万
单身:182元≤月缴存额438元,最高贷款额度30万
单身:月缴存额182元,不能贷款
已婚:本人月缴存额≥438元,配偶月缴存额≥438元,最高贷款额度80万
已婚:本人月缴存额≥438元,182元≤配偶月缴存额438元,最高贷款额度80万
已婚:182元≤本人月缴存额438元,配偶月缴存额≥438元,最高贷款额度80万
已婚:182元≤本人月缴存额438元,182元≤配偶月缴存额438元,最高贷款额度60万
已婚:本人月缴存额≥438元,配偶月缴存额182元(或不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50万
已婚:182元≤本人月缴存额438元,配偶月缴存额182元(或不缴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30万
(二)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得超过申请人的贷款年龄(男65岁女60岁)。
(三)具体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申请人申请,以及申请人还款能力、个人信用、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购建房状况和价格或评估价值等因素确定。
(四)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