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主要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财政补助向困难人群倾斜办法。
那么,什么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时也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或者“居民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具有强制性,采取以***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金的筹集主要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财政补助向困难人群倾斜办法。对老年居民、学生儿童以及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孤儿及特困家庭子女等人群,给予参保缴费部分补助和全额补助的优惠政策。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保障的重点,主要是保住院和门诊大病,兼顾门诊,确保为参保居民在患大病、重病时提供基本保障。通过区、街道、社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公平的公共服务。此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学生、儿童每人每年筹资标准是100元,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60元,其余40元由***补助。重度残疾、享受低保待遇和特殊困难家庭的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补助。非从业城镇成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560元筹资。
具体的缴费和补助标准如下:1、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待遇人员、特殊困难家庭人员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个人不缴费,医疗保险费全部由***补助;2、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120元,其余440元由***补助;3、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330元,其余230元由***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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