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保险公司后,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具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为进一步推进保险从业资格证考试项目,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出台,下面将带来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出台的意义。
中国保监会2006年7月1日颁布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6﹞3号)予以废止。《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2012年12月2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2013年1月6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2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从业资格、执业管理、管理责任、法律责任、附则6章38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出台后,首先,更加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办法》落实法律规定,对包括保险公司人员(不管是营销员还是员工)和保险代理机构人员在内的所有直接面对保险消费者、从事保险产品销售工作的人员,立足保险销售的工作性质和内容进行统一规范,提出了一致的从业资格要求和执业规范,对保险消费者的保护更加到位和有力,也体现公平原则。
其次,更加有利于理顺监管关系。《办法》明确了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管资格、提素质、明责任的基本监管方向。特别是从监管上强调,无论保险公司与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之间建立的是何种民事法律关系,都要切实强化保险公司的管理责任。当前,全行业正在探索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工作,《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奠定了制度基础。
第三,通过提高学历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强化公司管理责任、提高保险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形象。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出台后,对保险从业资格和执业提出统一要求和规范。此外,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的出台还更加有利于理顺监管关系,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