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这位90后男教师的逝世,小编表示哀悼,希望他一路走好,在天堂能够安息。教师这个职业是圣神的,也是国家不可或缺的,毕竟教育是国家兴旺的基石,而这基石需要广大的教师们来辛苦耕耘,万千的教师们辛苦了。当然,在教书育人的同时,保障自己的健康还是很重要的,给自己购买一些保险,保障自己的健康,安全是很有必要的。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本新闻中的这位教师,就适用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条来工伤认定。
老师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那些经受健康隐患煎熬的老师需要为自己的健康购买一份保障,保险海专家建议老师群体应从商业保险考虑入手,转嫁风险。
一是、补充门诊医疗报销,因疾病或意外产生的门诊治疗费用,可以参保商业保险的补充医疗给予报销,因普通商业门诊保险,个人参保只有高保费的高端医疗才有此保险责任,建议同校的教师团体来投保补充医疗,满20人以上就可以承保),弥补社保医保门诊不足的部分。
二是、补充住院医疗报销,因疾病或意外住院产生的治疗费用,报销社保未报销部分包括自费药,两个保险的结合,治疗费用个人基本上不需再掏钱。
三是、重大疾病保险,凭疾病诊断证明进行赔付,与社保大病保险报销无任何冲突,选择重大疾病保险时,建议选择含有重大疾病早期保障的产品(如:原位癌等)。
四是、寿险保障,建议保障额度是(房贷、家庭生活费、孩子的教育费等未来费用的总和),保障额度随着负担减轻而递减。建议定期寿险与长期寿险相结合比较好。
五是、补充养老保险,自己每年存一部分钱,到养老时每年额外领取一笔养老金,补充社保养老保险。
总结:教师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并且应为职业关系,经常要熬夜,所以猝死的概率是很高的,因此,保护自己的健康是非常重要的,有条件的,也可以考虑购买一定的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