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门诊查出病来后,我们常常会担心是否还有资格入保险。从不同角度来看,保险公司会对此做出怎样的决定?
一.保险类型
在医院门诊查出病来后,我们首先需要确认的是所持有的保险类型。因为各种保险的理赔范围是不同的。对于意外险或重疾险来说,由于重点在于赔偿保险事故带来的损失,因此保险公司不会过多在乎病因的来源。但对于医疗险,则会对于治疗之前的健康状况或治疗方式做出相应的限制,如需求须在购买保险前向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二.投保过程
在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会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对于已经发生病情的人,在投保人提交保险申请时会要求填写健康状况表,其中会有疾病免责声明或体检,假若投保人隐瞒或不诚实地填写健康状况,保险公司可以拒绝保险理赔。事实上,某些保险公司会根据投保人的健康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健康风险定价,不同的定价区间是根据投保人患病的程度和患病次数达成的,整体而言,患病次数越少,保费越合理。
三.解约期
如果在保险合同达成后的30天内出现病症,这种情况属于解约期内发生,保险公司有权取消保单,退还未使用的保费。但在解约期后出现疾病的话,则只需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理赔即可。
四.总结
总的来看,如果在购买保险前进行充分咨询并如实告知健康情况,那么就算在门诊查出疾病,也不会影响之前已经购买的保险。但是,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隐瞒或不如实填写健康状况,或是在解约期内出现疾病,就可能会影响保险的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