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购买社保的人越来越多,有人疑问:社会保险基数怎么算?针对于这样的疑问,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一下为大家介绍社保基数的计算方法。
一般情况下,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作为本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但是各地会有一个最低交保基数,如果你的上年度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交保基数,就会按照这个基数,而不是你的工资来交保。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社保动态】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按自然年度进行申报,自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为一个缴费年度,本年度中已按上年基数缴费的单位,待新基数核定后,统一进行补缴。
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工资为46386元,月工资为3866元,60%为2320元,300%为11598元。
缴费基数申报按国家规定申报。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口径计算,低于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对欠缴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按60%缴费基数进行申报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得按300%申报,最多按100%确定其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4年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经本人申请,仍可按照上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执行,即按2150元的缴费基数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