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失业金的条件
小编表示,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城镇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为失业人员提供各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其实现再就业,是***公共就业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那么,拿失业金的条件有哪些呢?社保专家介绍,按照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主要有这么几项:首先,申领人员在职的时候应该是其所在单位和本人应该参加失业保险并且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缴费年限最低应该达到一年以上,这是一个基本条件;二是,申领人不是因为本人意愿而造成的失业;三是失业以后本人有求职的愿望,还想再找工作,他到职业介绍所登记,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公共服务等,如果本人不愿意再就业的,就愿意在家里待着,没有就业愿望的也不行。这些是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失业保险条例》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核心条件。
其中,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八)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