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消以药补医”。这一政策具体如何实施?目前河南省进展如何?1月3日,河南省卫生厅医改办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河南省有40个试点县(市)共52家综合医院纳入全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按照规定已经全部取消了15%的药品加成,目前52家医院次均门诊费用、次均门诊药品费用、次均住院药品费用同比均有下降。
据介绍,河南省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后,国家部署311个县列入全国首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河南省40个县纳入其中,主要改革内容之一就是取消药品加成。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由财政补助和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解决,医疗服务价格增加部分则纳入医保(新农合)解决。
改革后,为科学规划配置医疗卫生资源,部分县市严格控制县级医院建设规模和大型设备配置。长垣县对原5家县级公立医院整合为3家;沁阳市将6家公立医院整合转型为4家。
“按照国家部署,将来全省的县级公立医院都要取消医药加成,这样,将更大程度减轻基层看病的费用。”省卫生厅医改办负责人说。
对于国家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部署,河南省纳入改革的各县都非常重视,分别制定了财政补偿政策。如焦作的修武、沁阳,医院因取消医药加成减少的收入部分财政全额补贴;洛阳市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人口50万以下的县(市)每年预算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每年预算投入不低于400万元;郑州市、郏县、泌阳、固始分别按照每年每床位2500元~5000元不等的标准予以补助。汝州、邓州、长垣建立了医院发展专项基金,每年财政支出分别为8000万、2000万、50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