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灵活就业人员越来越多,如果灵活就业人员要缴纳社保,他们的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请问2018年七月至2019年六月。自由职业者的缴费人员的基数是多少?本文提供2018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标准(表)供参考。不同地区交费标准不同,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各有差异,本文以青岛为例进行说明。
2018年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
2017年度全市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63708元(月均5309元)。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以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60%、80%、100%确定缴费基数,养老保险按20%比例、医疗保险按10.8%比例按月缴纳。
温馨提示:
因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较2017年度上调,6月份开始将按新的社保缴费标准扣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6月10日前将您的代扣帐户足额存款。
2018年1-5月份社会保险费社平调整补差将和7月份社会保险费用一同扣费,请于7月10日前将您的代扣帐户足额存款,确保代扣成功!
“灵活就业人员”的适用范围及对象
1.凡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应按规定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养老保险。
2.凡内从事自由撰稿、律师等职业的自由职业者,从事临时工、钟点工、家政服务员等自谋职业者均比照城镇个体工商户的规定,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养老保险。
3.原已参保的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从事自由职业、个体工商户的,按城镇个体工商户参保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4.对无固定工作、未再就业的原已参保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和低保、“协保”的人员除外)。
城镇个体户社保缴费基数
1、城镇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可在当地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主选择。城镇个体工商户必须以不低于所在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2、城镇个体工商户的缴费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按月、按季也可按半年或全年等方式缴纳,但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必须足额缴清当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逾期未缴纳的,应按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