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湖南省人民***督查室发来就网帖《国企下岗职要求提前到4050退休问题》的答复,对网友提出的关于下岗工人新政策规定下岗职工提前退休问题作出解释,表示提前退休制度是对从事特殊工种职工和身患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一种劳动保护措施,而不是解决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此前的2月16日,有网友给湖南省省长留言,对下岗职工生活保障等问题提出建议。网友留言介绍称,自己是2003年从粮食部门下岗的职工,在这十年里所得的补偿费己全部缴了社保,目前已五十多岁了,身体越来越差,工作又越来越难找,又还要缴社保,要生活费用,医疗保险费用等等,生活艰。网友希望为下岗职工提交提前(4050)退休的提案,使我们的生活得到保障,这是我们广大下岗职工的心声。
就此问题,湖南省人民***督查室回复表示,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该退休。全面实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后,职工退休制度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官方答复称,参保职工**提前退休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参保职工达到提前退休的年龄﹔二是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年限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本人申请提前退休的,可到参保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前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