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费者而言,看懂保险合同是购买保险时的一项重要事项。而不可抗辩条款作为保险合同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什么是不可抗辩条款?
不可抗辩条款是指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具体应该如何理解呢?
1、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在投保时要对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说明,比如重疾险中,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
2、保险合同成立两年内,如查出有不实告知的事实,投保人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保险公司可解除合同,拒绝赔偿。
3、保险合同成立两年以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投保人未尽到如实告知责任而解除合同,发生事故的,不得拒赔。
保险公司理赔难的问题一直被消费者所诟病,滥用解除权,常使得投保人、被保险人处于十分不利的局面。但不可抗辩条款的出现,像是消费者的保护伞,更大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怎样利用好不可抗辩条款
1、做到如实告知。对于会影响到保险公司做出保不保、要不要加保费或增加除外责任的决定,应该如实回答。健康询问的问卷或健康情况告知书要如实填写,只要是合同标明需要告知的都应如实回答,小病小痛之类的只要保险公司问到就要回答。
当然,超出问卷范围或保险公司未询问未要求如实告知的,或投保人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拒赔。
2、注意理赔期限。通常情况下,只要合同成立超过两年,保险公司就不得以未如实告知为理由解除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两年之后一定能获得理赔的。
如果在投保前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两年后理赔,保险公司可拒赔解约。也就是说,如果某人投保前明知已经生病,保险事故已经发生还蓄意隐瞒,此时再订立保险合同就是无效的。即使根据不可抗辩条款两年之后申请赔偿,也无法获得理赔。
如果在投保后两年内出险,拖延至两年后理赔,保险公司也可拒赔解约。此时保险公司有足够证据证明投保人恶意隐瞒事实甚至资料造假,可以拒绝理赔。
不可抗辩条款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但是绝不应该成为鼓励消费者不如实告知、钻空子的理由。如果未如实告知的事项是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主因,理赔金额又特别大,即使过了两年不可抗辩期,保险公司也可能去抗辩。
而如果保险公司发现越来越多的不实告知行为,未来一定会增加核保要求和投保限制,这还是不利于消费者的。因此,广大消费者在使用好不可抗辩条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尽到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