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保障缴费额的变化引起了社会保障经办人客户的广泛关注。住房公积金:1.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和住房公积金月存款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基数由2018年的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18年的月平均工资。
2、住房公积金每月最高存款额为2494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每月最高存款4276元。
3、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仍为7%。补充住房公积金每月最高存款额为1782元,按每个职工和单位存款比例1%-5%计算。
4、住房公积金按职工本人和单位各7%的缴存比例所对应的月缴存额下限为282元。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参照此标准。
5、本着自愿缴纳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原则,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
6、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可按该单位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水平。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方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