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拟由90天增至98天(14周)、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目前,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消息一出,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现实生活中,都引起了热烈讨论。有专家担心,这个为了保护女性而起草的条例,有可能会加剧女性就业的困难。
产假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14周,妈妈们对此有什么看法呢?一位正在哺乳期的妈妈认为,在现行规定中,晚育者可在90天产假的基础上增加30天,加起来就有4个月。但在征求意见稿中则没有相关说明,这样算来,产假名为延长,实际上可能会缩水,意义不大:“我个人认为不是很有意义,世卫组织和母乳协会不是提议,如果可以,最少坚持母乳喂养最好要坚持半年以上嘛,如果产假6个月以上我觉得比较合理,我觉得应该还要再加一个抚育幼儿假,带小孩带到一岁是比较合理的。现在男性和女性一样,在职场上面临的压力是相同的,女性压力大,往往导致孕期胎儿不稳定甚至流产,产假太短,不利于母乳喂养。”
除此之外,这位新妈妈还担心,休足产假回来,职位不保:“我想这是每一个职场妈妈都面临的问题,特别是等休完产假过完一段时间回来的话,你的职位是肯定有人在代替你的,对代替你的人来说,对他也是一个机会,他不可能把手上的机会重新返回给你,这是很普遍的一个现象。”
一位在私企工作的沈小姐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公司就没有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本来就担心生孩子会对工作不利,如果女职工生孩子的费用要私营老板出,工作十有八九不保:“在私企里面生孩子,你在家里面闲呆着,我还要付你工资,还不如直接用另一种方式让你不做了,他再重新应聘个人过来坐坐,这样节省他的开支嘛。”
有此担心的还不止职场女性,一些正在求职的应届女大学生也担忧“产假的延长”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令女性、特别是未生育的女性求职更加困难。
女生甲:“我觉得从找工作开始,女生就有劣势。”
女生乙:“本来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可能更倾向于男生,如果再将产假扩大的话,用人单位可能就觉得在人力的充分利用方面,女性没有男性那那样得到充分的利用,对女生来说,也是劣势,也是有利有弊的。”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邱鹭风认为,根据意见稿中规定,从正面看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从侧面看企业又会进一步考虑用女员工带来的烦恼和压力,确实给女性就业带来不利影响:“如果给女生延长假期,或者哺乳期,同等岗位同等工种他就优先招男工,不要女工,大学毕业生当中,研究生当中,女性的比例是节节攀升,但是女性的就业岗没有扩大,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女性面临生育问题的影响。”
邱鹭风表示,既然是保护女职工的法律,只要由企业来承担成本,最终都会转嫁到女职工身上,女性就业又多了一层负担,如果由***部门来承担费用或者给困难企业减税,既能保护女职工权益,又能兼顾企业利益,这样更利益法律的施行:“女工的各种保护方面的费用,应该进行一个全社会的统筹,单支,这样可以减轻单位的负担,减少单位的负面情绪。女工的生育基金应该作为一个强制征收的项目,现在主要的没有事民营企业、比较小的企业还没有,还有比较小的企业,遇到困难企业,国家给他见面税费的话,首先减免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