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
投保年龄:0-55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产品特色:属于终身人寿保障产品,提供全残和身故保障。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1)若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或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
①未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②年满18周岁的,保险公司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2)若在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本条所述“已支付的保险费”指您根据合同及附加金佑重疾A款(2017版)合同的约定已支付的保险费,若发生减保,减保前已支付的保险费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
终身寿险缺点分析:
1、终身寿险的保险费是比较高的,大多都是分期缴费,要缴几十年的时间。这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人来说,负担是比较大的。
2、终身寿险的保险金是在被保人死亡之后才能领取的,被保人在生存期间无法领取保险金。要想领钱的话,除了去申请保单贷款,就只能选择退保来退还保单现金价值,所以终身保险是无法解决养老问题的。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但被保险人自***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A款(2017版)如何赔偿及哪些情况不赔偿等就介绍到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