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大案”PlusToken案二审在江苏·盐城宣判。案件涉及参与人员200余万人,层级关系多达3000余层,涉案数字货币总值逾400亿元。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波、丁赞清、彭一轩等14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陈滔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并处罚金。
案由
18年被告人陈波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传销犯罪。被告人陈波除以数字货币支付相关平台推广费用外、支付其他平台工作人员费用外,另通过变卖数字货币变现超1.45亿元。
200余万人参与、层级关系高达3293层
PlusToken是披着“区块链”外衣诞生的。作为此前的“***靠前大资金盘”,PlusToken以比特币等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打着提供数字货币增值服务的幌子,实质是网络传销。
PlusToken启动于18年,宣称是继IMtoken之后,全球第二大数字货币钱包,提供数字货币存储服务。在存储数字货币的基础上,PlusToken添加了智能狗搬砖的功能,推广用户开启智能狗有十层搬砖奖励。(所谓搬砖,就是在不同市场里低买高卖。)
***的搬砖大致分为两种:
1、单向搬砖:更多是需要用户手动操作,从价格低的交易所买币,然后打到价格高的交易所卖掉,赚取差价;
2、双向搬砖:是在两个交易所同时买卖,需要两个交易所都有资金才行。
“***者对区块链行业缺乏深入的了解,PlusToken所谓的搬砖套利在很早以前确实可行,但是现在随着市场逐步完善,几乎没有搬砖套利的空间。”
但据盐城中院裁定书显示,PlusToken平台没有任何实际经营活动,只是以互联网为媒介在我国及韩国、日本等国传播。
其对外宣称拥有“智能狗搬砖”功能,实际并不具备该功能。
“智能狗搬砖”的宣传也只成为一种套利方式。平台要求参加者通过上线的推荐取得该平台会员账号,缴纳价值500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作为门槛费,并开启“智能狗”,才能获得平台收益。
另外,PlusToken还将账户还分为了几个等级。
平台根据发展下线数量和投入资金数量,将成员分为会员、大户、大咖、大神、创世五个等级,并按等级高低发放相应数量的“Plus”币作为奖励和返利。
大户可额外获得5%返佣,大咖为10%,大神则为15%,创始之类获得平台额外的月度分红和年底分红。
这是很明显的传销特征。
19年初,盐城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有人利用Plustoken网络平台进行传销犯罪,盐城市公安机关对涉案嫌疑人立案侦查。
在公安部协调组织下,专案组民警分赴瓦努阿图、柬埔寨、越南、马来西亚等国家和地区,配合当地警方成功将藏匿在境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同时在境内也抓获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年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将涉嫌传销犯罪的82名骨干成员全部抓获。
PlusToken显然是资金盘啊,风险极大!我的测试结果:1、私钥是假的,用户根本不掌握私钥,所以资产可以随时被人转走,典型的中心化模式;2、盈利模式不科学,所谓的搬砖根本无法支撑这么大的支出;3、产品体验极差,且不稳定,说明技术团队很差,钱都花在拉人推广上了;4、各种宣传推广,只要留下邀请码的人,大多都是它的推广团队,不值得相信。泡沫快要破了。。。
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DCEP,即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中的法定数字货币,目前已经处于试点阶段。Plustoken是已经被定性为传销骗局的项目,而且团队成员都已被捕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