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兑汇票背书出让时,背书不得断断续续。因为持票人要靠这个去确认持票人的权利,未经背书转让,以其他合理方式取得银行承兑汇票的,依照规定证明其文件的合法权利;
2、承兑汇票背书转让在票据正面栏中写明“不可转让”,因为在操作过程中可能无法满足多次背书转让的需要,背书栏不足以背书,但可以使用统一的文件格式,附在承兑汇票凭证的靠前记录上,并在票据与粘合单或粘合单与粘合单之间盖章;
3、单据出票人在票据正面写上不能转让的,那该票据就不能转让。立即背书转让的,出票人不对直接背书的背书人负保证责任,金融机构不审理被背书人提示支付或委托支付的要求,背书人在文件背面的背书人栏中记录不能转让,记录不能转让的背书人不负保证义务。
承兑汇票就是指执票人在汇票期满之前,规定付款方在该汇票中作到期支付的记叙。付款方一般是在汇票的正面签名,**人和付款方中间是有一个授权委托关系的,**人开税票了并不代表着付款方就必须支付款项。执票人为了让汇票到期之后可以得到支付,则需要将汇票向付款方提示承兑。仅有当付款方签名承兑汇票后,才对汇票的支付款项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方式的不一样,承兑分成宣布承兑以及略式承兑:前面一种又叫彻底承兑,是在汇票正面记述承兑文句,随后由付款人盖章的承兑行为。后面一种指的是付款人只盖章但没有承兑文句的承诺行为;
2、依据是否有限定,承兑分为纯粹承兑以及不纯粹承兑。
本文主要写的是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流程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