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定期寿险具有“低保费、高保障”的优点,保险金的给付将免纳所得税和遗产税。根据保险金额在整个保险期间是否发生变化为依据,可以将其分为定期定额寿险、递减定期寿险和递增定期寿险三种。大多数定期寿险属于定额定期寿险。递减定期寿险的死亡保险金在整个保险期间不断减少。这类型的保单通常给出一个初始的死亡保险金,然后根据保单规定的方法逐年减少。递增定期寿险规定一个初始的死亡保证金,然后在整个保险期间按照约定的时间间隔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