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基数的范围是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非城市户口职工、个体工商户雇主和私营企业职工不能低于50%;股东、个体商户业主和私营企业法人不能低于100%),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在计算的时候,我们通常是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的平均月收入为社保缴纳基数。
1、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职工的工资收入比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还要高的时候);
2、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职工的收入比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还要低的时候);
3、按实际情况申报(职工的工资在300%到60%的区间里面的时候),如果职工的工资无法确定的时候,缴费基数是按照职工缴纳社保的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缴费工资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