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贷款学生可以直接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找到贷款,选择新菜单操作申请续贷;
2、提供个人信息和续期声明,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受理方式可选择网上签订合同,也可选择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
3、如选择网上签约,则授权远程受理,进行电子签名、身份认证。当系统将信息传输到资助中心时,资助中心将进行审核。批准后,系统将向学生发送收据码短信。学生将在学校开始时向学校提供收据码,学校将输入信息。如果选择现场签订合同,在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后,自然会出具收据,学生只需将收据交给学校;
4、学校输入信息后,将收据发回当地教育局,教育局将汇总给省级资助中心。省资助管理中心报经办银行批准后,批准后发放贷款资金。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需要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2、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法律法规;努力学习,能正常完成学业;
3、由于家庭困难,学校期间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4、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
5、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1、学生贷款在学习期间不需要偿还。学生毕业后按正常学制开始偿还贷款,毕业当年12月20日为靠前个还款日。之后,除最后一年为9月20日外,学生贷款的年到期还款日为该日期;
2、贷款学生可以在还款日前5天将钱存入还款账户,系统将在还款日自动扣除。国家开发银行在**助学贷款时,一般会为学生开立助学贷款专属支付宝账户,钱会充入账户;
3、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学制增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4、助学贷款在学习期间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还本宽限期为五年,即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只需还本,等五年后才开始还本付息。
本文主要写的助学贷款怎样续贷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