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中国法律所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租金、大病医疗、继续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这六项。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通知在2018年12月22日由中国国务院发布,这一政策在201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1、子女教育:有子女并且在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每年可以有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2、继续教育:纳税人如果在中国境内接受继续教育,那么每一年会有4800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3、大病医疗:纳税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若有支出大病医疗费用的,可有1.5-8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贷款购买了房屋的,可以有每年1.2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
5、住房租金: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额度各地区不同,北京、上海的专项扣除额度为每年1.8万元;
6、赡养老人:纳税人家中有老人需要赡养的,每年可以有2.4万元的专项扣除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