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补缴养老保险的三类人有:
1.靠前类属于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可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的缴费标准为183.29元/月,这个补缴费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高的;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
2.第二类属于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可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在工作经历方面无限制性要求。
3.第三类属于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人员。
社保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与生活息息相关,很多福利待遇的享受和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及缴纳年限有关,之前一直有强调社保连续性的重要性,所以断缴之后是要进行补缴的。
但是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的有以下五种情况: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外埠户籍进京之前;**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国家及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