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自7月起,河北省开始试点,10万元以上的转账有新规。
目前设定河北省、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对公账户管理起点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起点的设定均经过充分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各地起点之上业务笔数、金额在现金存取业务中的占比大致相当,体现了全局统筹与各地实际相结合。
大额现金管理的措施都是立足于优化和提升现金服务水平,与现行管理措施的关系是统一的、衔接的。一是对现行措施的规范。对现行规定不明确、不统一的制度进行明确、规范、统一。二是对现行措施的补充。实施重点行业风险防范、特定行业限额和个人收入报告以及信息交流与共享相关制度。三是对现行措施的提升。依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存取业务,优化处理流程,提升现金服务,形成监管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守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居民存取款自由和个人隐私以及企业的相关商业秘密受充分保护。主动提出现金服务需求的社会公众,银行业金融机构会提前做好现金服务保障措施,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