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公司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这十八位数字或字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
有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具体介绍,如下所示:
1、起源
以前我国各部门机构代码不统一,导致管理等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
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设立和**相关业务时,需到多个部门申请代码,有的还收取费用。多个代码共存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增加了社会负担,降低了行政效率。
所以为了提高效率,方便社会大众,就统一了一个社会信用代码。
2、依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国家标准委发布。国家标准委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我国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成为管理和经营过程中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手段。
3、分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涵盖了自然人、法人与其他组织两类主体。自然人的统一代码是其身份证号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统一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识别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的代码。
4、作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是企业较早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