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运载进口货品的运输工具开始申请报关当天起14天内务必申报,否则会产生滞报金。第15天为起征日,如果这一天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的情况的话,起征日则可以顺延到节假日之后的靠前天。清点天数的时候需要从第二天开始清点。滞报金的计算公式:应征收滞报金的金额=进口货物的完税后价格×0.5‰×滞报日数。
1、邮寄运输的进口货物为邮局送至领取通知单当天起14天内(第14天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的,则顺延至该假期后靠前个工作日,下列条件同理);
2、调转海关进出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入该地当天起14天内向进口国当地海关**调转海关手续,逾期需要征收滞报金。货物在海关限定的期限内运至指定运输地点当天起14日内,需要向指定的运输地点海关处**相关报告海关手续,逾期需要征收滞报金;
3、其他相关运输方式的货物应该为运载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入该地当天起14天内。进口货物的收货方及其代理方没有在规定的报告海关期限内向海关申报,需要与海关按照规定的比例征收一定的滞报金。进口货物到达目的地前,需要经海关核准,然后便可以先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