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入刑是差不多快十年前的一个规定了,我们国家对于酒后驾车的出发的力度不可以说是不够彻底,对于酒驾的打击的决心不可以说是不够坚定,对于酒驾的一个控制的法律系统也不可以说是不够完善,但是面对这样的一系列的问题的发生的时候我们应该是用一个什么样的方式来看待这样的一个问题的频发生呢?我觉得这个本身就是一个让人觉得是需要好好的深思一下的问题了.而就像我们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或者说根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了吧?经了解,当日凌晨1时许,有市民发现一位老人独自行走在解放路立交桥上,比较危险.过路的私家车司机发现后,便报了警.很快,蚌埠市公安局龙子湖分局的民警赶到现场,正准备将老人带离桥面时,一辆白色宝马车突然从后方撞上了警车.随后,受伤的两名民警以及老人被送往医院治疗,但老人已经不治身亡.根据现场的调查的情况来看,毫无疑问对于这个酒驾的情况作出了一个最终的确认了,而面对这样的又是一个因为酒驾而出现的悲剧,我们应该是用神恶魔样的方式彻底的杜绝了呢?我觉得这个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我们好好的思考一下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