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
相对之前的法律规定,《民法典》有不少亮点,其中规定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年龄的分界点,而之前规定的是10岁。在传统观点上,年满18周岁就是成年人了,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这一点上,《民法典》也有条文规定。那么,《民法典》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否有民事能力?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民法典》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否有民事能力?
《民法典》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五条对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详细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18周岁以上。我国《民法典》规定,18周岁是我国自然人成年的界限。对于16周岁以上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18周岁以上,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哪些方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如果说,民事主体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具备了参与民事活动的资格的话,那么民事行为能力是其现实地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主观方面,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意思表达能力,具有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2、客观方面,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能够对自己的不法行为或应尽义务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民法总则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是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到了18周岁,人们身体及心理基本发育成熟,对自己做出的行为也有清晰判断。这里注意一点,如果年满16周岁,依靠自己的劳动生活的,也可以认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