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产假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国家规定,男方是没有产假的,最多会有一个陪产假,男方陪产假一般为十五日至二十五日,我国法律中并未明确规定男方陪产假天数,而是根据各省市的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1、《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七条依法**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2、《浙江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1)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2)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3、《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二、女性职员产假怎么确定?
《女职工劳动特别保**》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性职员在怀孕之后,不仅不能从事强度过大的工作,且还可以在一定的时间段内请产假,根据我国各省市法律规范的规定,男性职员也可以请陪产假。如果依法自己可以请假但是单位不批准请假请求,那么可以采取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