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变更决议需要盖章吗?
可以盖章也可以签字;
1、变更股东的股东会决议应由旧股东签名,而新股东在实际变更之前,尚不是公司股东,故一定需要在股东会议上签名。
2、“签名盖章”一般是指有签名或盖章任一项均可。但一般情况下,个人应该由其本人签名为主,尽量避免不签名而只盖私章;如果是单位的,应该以盖章为主,当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单位签名也是可以的。
股东会决议内容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东会职权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薪酬事宜;
选举和更换代表股东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薪酬事宜;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审议批准公司的每年的初步建议及最终财务预算;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注册资本之增减作出决议;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及修改公司的公司章程。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会是一个公司的核心,什么意见都是必须要通过股东来进行决定,而且股东会如果出现什么变动的话,股东们是必须要进行签字或者盖章的,这样才符合法律的规定,也不违反公司的章程,所以,一定要遵守公司的制度才能更好的发展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