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百科

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规定是什么?

网友 2024-11-01 08:03:38

一、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规定是什么?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四条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五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或者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可以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执行完毕应当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当事人。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记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执行和解协议应当附卷,没有签订书面执行和解协议的,应当将口头和解协议的内容作成笔录,经当事人签字后附卷。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靠前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在当代的时候,执行类型的案件也是需要首先经过立案的,最终需要作出结案的,当然了,结案的方式应当是根据具体的执行的情况下进行不同的判断,比如说执行终结,还有就是销案等多种结案方式。

本文标签: 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其他文章

  • 二手房过户费怎么算?
  • 单位犯罪司法解释
  • 国家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 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 偷税漏税怎么处罚?如何处罚偷税漏税?
  • 个人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 劳动法有没有规定周末加班工资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版内容有哪些?
  •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 双方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 北京地图最新版2022(北京地铁6号线)
  • 国民党高级将领排行榜(国民党的十大元帅)
  • nikond3100使用教程(尼康d3100参数)
  • 绝婚和休妻的区别(古代三种离婚形式详解)
  • 连人带车人间蒸发 已失踪21年(独山子二人车失踪案)
  • 单反相机入门教程图解(初学者相机使用方法)
  • 猹是什么动物(猹是几级保护动物)
  • x79主板哪个牌子好(关于X79小科普)
  • 东方卫视主持人名单大全(东方卫视主持人阵容曝光)
  • 孟浩然的诗有哪些(孟浩然最经典的10首唐诗)
  • 黔ICP备190028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