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申请行政复议。
(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
(三)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
(四)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是行政机关和被拆迁的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的拆迁***,此时不仅仅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处理,还可以由行政相对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要注意法定的复议期限和***期限,***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行政复议机关有哪些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客服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