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不满一年上高速,且没有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第七十七条规定的;
(三)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未按照第八十一条规定申报变更信息的。
有靠前款靠前项规定情形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在驾照实习期内,并不是完全禁止上高速,只是在上高速的时候,需要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否则的话可以认定实习期上高速的行为构成交通违章,那自然就要按照规定给予驾驶人员相应的处罚,但此时往往不会涉及到扣分问题。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也要求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